2006年11月1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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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让专利要睁大眼睛
本报记者 朱乔夫 通讯员 潘岳君

  ■维权原因:一专利权人因不懂专利法律知识,被人骗走了27000元钱。
  ■维权提醒:专利权人要多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,转让专利时要多长个心眼,或多请教法律专业人士,以免上当受骗。

  转专利,有人帮
  温岭市太平街道的王朝明(化名)做梦都没有想到,自己步步小心,还是第三次跌进了骗子设好的陷阱,辛辛苦苦发明的专利产品,没有赚到钱,反倒被他人以介绍转让专利为名骗走了钱。
  10月11日,王朝明来到温岭市公安局太平派出所报案,详细向办案民警讲述了自己去年以来,先后被他人以介绍转让专利的形式,骗走了27000元钱。
  王朝明称,今年9月5日上午,他接到一个自称是“某科技推广组委会”刘姓男子的电话,说从网上看到王朝明发明的“中药煎煮机内胆清洗器”的专利项目,问其是否愿意转让。电话中,刘姓男子告诉王朝明,他们是一个代理专利转让的中介机构,而“某科技集团”在看到王朝明的专利产品后,非常愿意购买该项专利,并已经委托他们这个“科技推广组委会”与王朝明进行接洽。
  电话中,该人告诉王朝明,他们“组委会”十分乐意撮合这次合作,如果王朝明愿意,他们愿意免费为他专门介绍转让该项专利,并接洽相关价格和具体细节。
  见是主动为自己介绍转让专利,而且还是免费的,王朝明高兴地表示愿意转让。电话中,刘某当即要求王朝明将个人和专利的有关资料复印件寄给他。王朝明按照要求寄了过去。

  未赚钱,先被骗
  9月7日,王朝明就收到了刘某发给他的一份空白的专利转让合同,对方还征求了王朝明有关专利转让的价格等各项意见。同时,刘某在电话中告诉王朝明,由于专利的受让方要求该专利转让价值需经权威部门评估鉴定,故他们需要将该专利送到当地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,为此,王朝明需要支付5000元的专利价值评估费。刘某说,钱打到评估机构后,几天之内就能出具评估报告,而评估报告一出来,他们就可以和受让单位一起到温岭来和王朝明签订转让合同了。
  王朝明一想没错,当天下午就按对方提供的账号,将5000元汇了过去。
  9月20日,刘某打电话给王朝明,称评估书已做好,受让单位也同意王朝明提出的转让价格,现在正在委托相关单位拟订具体的专利转让合同。9月27日,刘某又打电话给王朝明,称专利转让合同已经拟好,准备择日到温岭来签订合同。
  但刘某提出,由于他们“组委会”是一个社会机构,是免费为双方提供信息的,不可能为签约双方提供各种费用,因此,受让方及介绍人往返温岭所需的路费要由买卖双方共同负担,并要求王朝明再汇7360元的路费,说路费到了他们马上就可以动身来温岭签合同。
  此时,王朝明感到不对劲了,发现自己好像又上当了。10月11日,考虑再三的王朝明走进了派出所。
  报案时,他还对办案民警说,去年5月至12月,他还先后被自称是“某科技协会”和“某互联网”的人,以介绍专利转让为名,骗走了22000元。同时,办案民警还了解到,当地另一位拥有发明专利的王某,也曾在去年8月被他人以介绍转让专利为名,骗走了9000元。

  要维权,需懂法
  目前,温岭警方针对该起新型诈骗案件已经开始调查,但“某科技推广组委会”刘某的手机已经停机,他之前提供的姓名和地址也都是假的,调查工作并不顺利。为此,温岭警方提醒各专利权人,在转让专利时,务必要对《专利法》和《合同法》进行研究,或聘请专业法律人士代理,切莫急于求成,轻信他人,而让自己进入骗子设下的圈套,使自己不但付出汗水,还要受到经济损失。
  浙江万马律师事务所主任徐敏指出,许多技术性人才埋头钻研技术,却忽视了法律知识,尤其是与经济活动密切相关的《合同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。他说,王朝明的受骗上当,与其不懂法有着很大的关系。
  徐敏告诉记者,签订专利权转让合同,国家专利局有专门的专利权转让合同的样本,该样本中,明确列出了转让方、受让方以及中介方必须填写的相关名称(或姓名)、法定代表人、委托代理人、联系人、住所(通讯地址)、电话、开户银行、账号等等条款。因此,当时王朝明只要要求对方将拟好的合同传给他过目,他按照相关条款稍加核实,就能发现受让方和中介方的身份是否真实。
  毕竟对各行各业都了如指掌的人是很少的,徐敏建议,技术性人才自身必须增强法律意识,要多多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,从事重要经济活动时最好聘请专业法律人士或向其多咨询,如此,方能使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,更不会让骗子钻了空子。